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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的讨论和深入的论证,并经过全球变暖问题应对法律和措施的准备阶段,日本于2002年6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自《京都议定书》批准后,日本政府一直致力于实现《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承诺期内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日本政府决定自2002年到2004年采取分阶段的方法,并结合"命令和控制"、环境规划、工业界自愿承诺、国际合作和政府补贴的方法,充分利用现行法律制度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阶段的减排目标实现后,2005年至2007年为第二阶段.该阶段可以引入环境税收制度,尽管工业界强烈反对,理由是该税收制度对于日本萧条的经济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顺利实现日本政府确立的分阶段目标,监督和评估至关重要.它们是完善现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也是完善《京都议定书》实施制度的基础.本文探讨《京都议定书》的主要内容以及日本为实现《京都议定书》确立的目标而制定的国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