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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刑事诉讼法改变了我国"审问式"庭审调查的模式,确立了新型的"控辩式"庭审调查模式。新型"控辩式"庭审调查模式确立的目标是使法官能够居中裁判,控辩之间的对抗要实现真正的平衡。十年的刑事司法实践指出修法时确立的这一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介绍了公诉人直接讯问被告人制度的形成,分析了公诉人直接讯问被告人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对法庭上的被告人作为证据来源的程序设计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控辩式"庭审模式的改革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