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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关注创业的微观层面机制的探讨难以解释高科技创业总体成长层面上出现的区域差异。本文将结合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制度合法性,从社会政治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两个维度分析了中国高科技创业出现地区差异的原因,并对我国除宁夏、青海、西藏和港澳台之外的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1995年-2006年间的高科技创业活动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检验支持以下结论:⑴高科技创业的社会政治合法性基础确立时间越早的地区,高科技创业的发展越明显;⑵高科技创业的认知合法性基础的影响范围越大,高科技创业的发展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