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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于2002年完成全国319公顷农地土壤重金属调查与场址列管计划后,即针对超过相关法规管制标准之农地进行整治改善下作。其中重金属污染物铬、铜、锌及镍整治方式为深耕翻转稀释法;重金属铅及镉则以酸洗方式进行整治改善工作。而在验记的方法上,则於整治改善后的农地上进行土壤采样及分析,而分析验证结果则多采用《绝对值法》(即验证采样中若有任一点检测分析结果超过管制标准,即需重新进行整治工作)做为是否完成改善的判定方式。本文以统计平均值法,依据台南县境内11笔以深耕翻转稀释法进行污染改善的农地,其验证计划所采集样品,计算其样品平均值与变异数。再由平均值、变异数及样品数,计算样品平均值的信赖区间,最后检定样品平均值的信赖区间是否超过污染改善目标,以检定污染改善工作是否达成,并与实际的执行状况做一比较。
在验证工作所需要的采样点数上,实际上受到计划预算经费的限制,及没有办法预估改善後的重金属浓度值,使得依据统计方法计算得到的采样数,往往远高於实际可行的数量。在第一型误谬α=0.05,第二型误谬β=0.2的假设前提下,本文建议可以改善验证标准(如食用作物监测基准)的50%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到与实际情况较为接近的采样总数。由於经整治改善后之土地可能将恢复作物耕种之用途,且其整治改善的後果将由环保单位概括承受。因此宜将可能之采样风险降至最低。如以翻土稀释法进行污染农地的改善工作,於改善後的验证方法上,本文建议可以将统计运算应用於验证方案之中,依照科学方法有效的将采样结果量化,以解释整个整治场址之成效。由于土壤基质本身特性使得其检测分析结果会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若是以管制标准单一数值的二分法,判定整治改善工作是否完成,说服力较为薄弱。本文建议可采用统计平均值法,其验证评估的结果将更具有科学上的理论依据,以及公信力,如此,也可将行政单位所需要负担的风险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