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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认为,辽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是区域性的特殊问题。在国际上,区域性发展问题主要的立法经验是制定调整区域性发展的立法。建议出台专门的《辽西北地区生态资源保护条例》,通过法律制度推进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为辽宁省突破辽西北战略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条例应根据当前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制定如下法律制度: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辽西北开发战略,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的整体规划,完善综合决策机制,健全生态资源保护责任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财政体制,以生态环境标准约束矿山企业的开发行为,强化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