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自伤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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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常遇到自伤谎称他伤,或故意将他伤谎称为自伤的情况,须认真经行鉴别。鉴别的主要依据:伤害程度不同,自伤轻伤居多,重伤或毁容者极少见。他伤则轻伤、重伤均有,致残、毁容者均可出现。伤痕出现的部位不同。自伤出现在伤者自己能够达到的地方,他伤则无规律。伤痕排列,分布情况不同。自伤伤痕的排列顺序较整齐,方向一致,分布较集中,伤痕间距较小,深度较一致,他伤伤痕分布较凌乱,方向不一致,深浅不一致等。司法鉴定人不能主观臆断,加人个人感情色彩,必须已事实为依据,辩证的看问题,得出最终结论。就本案来说,王某左腕损伤程度较重,司法鉴定人主观上认为王某不能自伤,所以才导致了后续李某的上访,如果是因为司法鉴定人员的疏忽而导致李某入狱,结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司法鉴定人在遇到案件的时候要结合各方面信息,包括派出所的调查笔录、现场的监控录像、损伤的方式及程度、医院的就诊记录等等,必要时可以采用测谎等侦查手段来为案件服务,万万不可造成冤假错案。
其他文献
补证是指鉴定人在接待、受理和检验人身伤害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审查委托单位提交的鉴定材料,包括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其他医学检查结果或委托单位提交的调查结果等材料后,发现与当事人的陈述、办案单位的调查或检验所见不一致或存在技术争议等问题,无法依据提交的鉴定材料或鉴定标准出具客观的鉴定意见,针对此类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情形,鉴定人向委托单位提出限期补送相关鉴定材料的工作程序.
死者体表多处烧伤,均无生活反应,分析认为:系死后烧灼形成。死者左额颞顶枕部四处钝器创,呈圆形、弧形,从现场提取的锤状类工具是可以形成上述损伤的。死者腹部的裂创,从现场提取的菜刀类工具是可以形成上述损伤的。腹部损伤,致肝左叶被切割缺失,其致死原因应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死者李某某系被他人用钝器(锤状类工具)击打头部后再用锐器(刀类)致伤腹部,致部分肝脏破裂缺失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6年6月,因天燃气泄露爆炸致李某受伤,伤后于2017年5月经本市某鉴定所鉴定为面部瘢痕属十级伤残,体表伤瘢痕属十级伤残;当事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2018年6月在另一司法鉴定所经重新鉴定为九级伤残.对于烧伤导致的瘢痕的法医学鉴定,原则上是在临床治疗终结后方可实施鉴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较为轻微的皮肤表面粗糙或色素沉积等浅表性瘢痕较难于甄别,故笔者认为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机,待瘢痕进一步稳定
在法医的日常鉴定中,时常会遇见视网膜脱离的被鉴定人,但有些被鉴定人的视网膜脱离并不是外伤导致,这就需要法医在受理鉴定时,必须明确掌握外伤性视网膜脱离与非外伤性视网膜脱离的区别,以便明确鉴定结论.
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外伤所致视网膜损伤致视力下降的案例是比较常见的,但在轻徽外伤作用下的玻璃体、视网膜病变致视力严重受损甚至最后必须眼球摘除的案例则较为少见.现将作者遇到的轻微外伤作用下视网膜增殖性病变法医学鉴定案例1例报告如下.
在刑事证据审查中,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最具困惑,尤其是对同案同人,不同时间不同机构出具的不同意见,但该类意见对案件关系重大,需要谨慎对待.精神病鉴定,确因其主观多、技巧强,且被鉴定人异常的行为、语言、意识、思维、情感、逻辑、认知等多以问答、追溯、资料审查等方式获得,难免不为大众接受,确是当前重复鉴定率高的原因之一。要解决司法精神病重复鉴定率高还有很多现实困难,但减少意见不一致性则可通过降低人为干扰来
此案中,浸泡后烟蒂的成功检出为本案侦破提供了方向。面对送检时已经浸泡2小时以上的烟蒂,采用纯化的方式提高检验成功率成为关键,因此在提取时采取了疑难检材提取和纯化的方法。同样,为得到更多的扩增产物,扩增中,增加了DNA样本加入量。无论是提取或是扩增均未按照常规烟蒂在检验时所采取的提取和扩增模式。面对此类特殊检材,实验人员应在实验开始前对于送检的检材有客观的判断,制定合理的检验方案,最大限度提高检验成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4号)第四章资格的延续、变更与注销第十六条《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鉴定机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登记管理部门报送《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延续登记申请表》.第十七条登记管理部门收到延续登记申请后,应当在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登记的决定.准予延续登记的,重新颁发《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法医学鉴定要点:在实践中遇到尸解中未找到死因时,重视对CCS的检查。CCS脂肪化纤维化,随着年龄增加而有所增加,因此在排除心脏以外的病变所致猝死和暴力死的基础上,CCS有足以致死的病变,才能认定CCS疾病致死。
圆柱形棍棒若打击在头部,因颅骨衬垫及头皮血管丰富、脆性大,易出现头皮挫裂创,两侧创缘可见对称性挫伤带,称为“镶边”样挫伤带;垂直打击时,创缘两侧的挫伤带宽度一致;偏击时,棍棒运行方向与头部夹角小于90°的一侧因受力较大,该侧的挫伤带宽于另一侧。此外,头皮及皮下组织易被挫裂或挫碎,棒体端部打击时,形成弧形挫裂创棒体打击力量较大时会导致颅骨骨折,轻者为线形骨折,重者形成舟状凹陷性骨折。木质棍棒多形成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