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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是一种极富价值的探索,这种探索既为广大留守村民提供了切合需求的服务、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与平台,又帮助政府节省了动员村民参与以及村庄维稳工作的大量成本,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崭新的思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主要立足于解决“乡政村治”结构中存在的理论悖论与实践困境,集中体现在基层政府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的研究等。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则关注较少,文献相对零散,且大多研究囿于乡村社会精英视角并呈现单一问题的分析,如分析乡贤理事会、老年协会与政府合作的运行模式等等。在其参与乡村治理产生的影响方面,学者更多关注的是农村社会组织提供乡村公共服务、维护村庄秩序以及发展乡村公共精神的作用,而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影响所引起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治理方式、治理内容的变化研究甚少。本研究基于河南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试图展示农村社会组织推动村庄实现自治的图景。因此,本研究以周山村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运用参与式观察以及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进行分析,具体阐述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周山村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二是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领域与方式;三是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产生的影响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益经验。周山村社会组织是由村民自愿成立,兼具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的社会组织,呈现出组织成员主体意识强、公益性与互助性凸显、村民参与程度高、注重性别平等的特点,在农村社会组织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自我管理与运行过程中,周山村社会组织采取“同心圆”式的组织结构实施管理,并以宣传、激励、说服和服务等动员方法动员村民参与,同时采用不同互动形式与社会多元主体进行互动,构建起政府、村两委、媒体、专家团队、其它组织等在内的社会支持网络,形成了较为完整且高效的内在运行机制。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周山村社会组织积极变革文化风俗,推进乡村性别平等,促进乡村德治;培育乡村行为规则,依法修订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法治;激发乡村治理主体自觉,探索社会经济,促进乡村自治。实证分析其产生的影响发现,在治理主体结构方面,周山村治理主体的结构已由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逐渐向乡镇政府村两委、农村社会组织村民转变;分配规则方面,集体资源分配制度与规则注重性别公正,已落实出嫁女群体的合法土地权益;治理方式方面,治理主体间更加强调民主协商、互助合作、共同参与。故此,基于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本研究归纳出三条有益经验,一是性别平等视角应当纳入到乡村治理进程,二是采取民主协商促进民主与法治相统一,三是正视与发挥老人与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