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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征地补偿标准长期以来是征地矛盾的核心所在,现行标准不能完全体现被征地农民权益,本文试图从农民发展权收益分析其缺失部分,提出农民参与分配土地增值收益的设想.
方法:通过安阳市征地调查案例,测算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应分配的增值收益比例.
结果: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应该包括其发展权收益,该部分收益应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其比例约为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