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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沿袭明制,本着“帝王宪天出治”、“莫不立之章程”、的宗旨,于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纂修《会典》,构筑了从开国经“盛世”乃至衰落,贯穿有清二百余年间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完备法律体系。同清律的数度修撰,尤其是例文的不断增加,及时调整刑事法律关系、完善刑事立法相比较,《清会典》(及其则例)的多次纂修,使国家各级、各部门权力的行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行政达到了传统社会的新高度,同时也使国家的管理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本文对五朝《会典》纂修的过程、材料来源、体例特点及主要内容做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