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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氯硝柳胺在现场长期使用后,钉螺对其产生抗药的可能性。方法:捕捉安徽省铜陵县胥坝乡长期使用氯硝柳胺进行灭螺地区的钉螺作为实验钉螺,同时捕捉该乡从未使用氯硝柳胺进行灭螺地区的钉螺作为对照钉螺;将氯硝柳胺用脱氯自来水配成有效浓度为2.0000、1.0000、0.5000、0.2500、0.1250、0.0625和0.0313mg/L的药液,在24℃±1℃下对实验钉螺和对照钉螺进行室内浸杀实验,观察浸杀后两组钉螺死亡情况,计算半数致死浓度(LC50)等指标。结果:浸杀24、72和120h后,实验组钉螺LC50分别为0.337、0.175和0.136mg/L,对照组钉螺的LC50分别为0.165、0.090和0.061mg/L,前者明显高于后者;在氯硝柳胺药液浓度为0.0625—0.0250mg/L时,实验组钉螺的死亡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钉螺。结论:氯硝柳胺在现场长期使用后,钉螺可能对其已产生了抗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