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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我国学者沿着两条理论路径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问题。一条路径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逐渐将研究聚焦到劳动力产权制度上,提出了由“物质财产产权”和“劳动力产权”构成的“双产权制度”理论;另一条路径是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将企业理解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的产权交易契约,提出了由“物质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组成的“双产权制度”理论。最后,两条路径在本质内涵上汇合到一起。产权理论在我国的演化结果表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匹配的“单一对立型产权制度”,必然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双产权制度”所替代,与产权制度相匹配的劳资关系,也必然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劳资对立”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劳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