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等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应该说,《刑法修正案(六)》所涉及的法律补充和修改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同时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六)》也明显地呈现出了立法“严厉化”趋向的特点。本文就此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