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来源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kchenvi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循环经济法也是一部系统法,循环经济的地方立法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天津市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已有地方立法相对比较完善,本文以为,在天津市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首先要充分认识循环经济法的基本规律,第二,确定合理的立法模式,即在符合国家所制定的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基础上,由市人大尽快制定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法规。由天津市政府尽快构建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规章体系和标准体系。赋予滨海新区循环经济立法的灵活性,积极制定有关循环经济发展规范性政策文件。确立天津市与环渤海各省市的法律协调机制。第三,根据天津市循环经经济发展的实际特点,强调可持续消费制度,规定循环经济的公共教育制度、消费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完善循环经济的市场激励制度,发挥地方政府在循环经济建设中的宏观调控功能。特别重视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
其他文献
近年来,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中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如何将生态补偿机制运用到资源保
在油气资源所占能源结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之时,为弥补油气资源总量的不足,人们的注意力不得不转为关注开发和利用非常规油气资源之上。"十一五规划"中有关勘探和开采非常规油
在环境问题根源的认识上,存在伦理说与发展说的基本差别,二者对于环境问题的不同理解导致了环境法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差异。应正确认识这两种环境观各自的价值与意义,协调二者关
本文意在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来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并通过环境税收法律制度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全面、持续发展。在对国内外环境税收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与
会议
国有森林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我国国有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存在所有者虚化、责任者缺失等问题,造成国有森林资源被无偿使用,带来经济、生态和社会利益的损失
会议
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及理论的考察,2005年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94条事实上是有关相邻环境权的规定。这是对我国现有相邻关系规范的超越,它反映了相邻关系的生态化,以
在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如何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迫切解决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进行自然资本投资,投资可再生资源是实现我国矿业可持续发
近些年来,环境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而对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探讨也是其中热点之一。本文针对环境纠纷的特点,分析环境纠纷ADR机制的必要性和优势。在我国现在的环境纠纷A
移动通信系统中,用户之间的通信处于自由的空间环境,因此移动终端和通信网络之间的空中接口是移动通信系统易遭受攻击的主要部分。本文介绍了移动通信系统的空中接口安全威胁
奥林匹克运动凭借奥运会这个平台,以自己的方式为人类的环保事业做着自己的贡献。北京"绿色奥运"建设不单是对奥林匹克运动环保理念的丰富和发展,同时对北京的城市环境建设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