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盘伤致多次手术鉴定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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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某自驾车遇车祸,被方向盘撞击下胸、上腹部急诊入院。杜某因车祸方向盘瞬间撞击胸腹部后连续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痛、等胃肠道损伤,手术证实其腹腔脏器损伤,外伤性肠梗阻诊断成立。以后腹部梗阻症状反复出现,经4次手术后目前仍有胃肠道消化、吸收功能障碍的症状与体征。目前肠鸣音持续稀疏、低落,术后症状缓解并不理想,已发展为典型的肠麻痹表现。笔者认为,杜某的损伤,属车祸致其腹部消化器官瞬间受到挤压产生突然加速或减速运动造成消化管或消化腺的解剖或功能异常,从而产生的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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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与一九九八年至今已写了《法医鉴定工作亟待改革》、《中国法医的出路》、《司法鉴定统一管理,提高鉴定权威》等有关涉及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方面的个人见解。因为我们是基层法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工作,对于这个领域里的问题深有感触。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出台,规范了司法鉴定领域的混乱现象,是中国司法鉴定领域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建国
法医学中的被鉴定人,即受害人,他(她)们是法医学主要的研究对象。通过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受害人的损伤成因与死因进行推测与鉴定,从而为受害人讨回公道,伸张正义,也为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力的证据与线索。法医学鉴定中的被鉴定人与犯罪学中的被害人是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本文尝试通过对二门属于不同范畴的学科间的内在联系进行探讨,相互印证,从而丰富各自学科的内涵。
法医对活体损伤的司法鉴定,是鉴定工作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尤其是确定损伤性质、致伤原因以及致伤工具的推断等问题上都起着关键性作用。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处于侦查和鉴定脱节,使得有些案件难以解决。本文分析了司法鉴定改革中存在的自治自鉴、鉴定人的素质和水平等不利因素,以适应当前的公平、公正执法,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司法鉴定决定》)实施后,对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进行了调整。法医的职能由鉴定转变为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服务,建立了法院技术咨询及技术审核制度。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制度作为我国诉讼中的一个新生事物,对法院法医的诉讼地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文从诉讼角度对法院法医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制度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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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期,随着国家对法治的大力提倡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公民对法律的熟悉程度不断加深,对自身的权利越来越关切,对国家机关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出现“公权力”和“私权”之间的冲突时,网络和报纸等舆论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由此形成的新闻的传播速度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给案件处理工作带来沉重压力。从而造成工作的被动,影响单位的名誉,甚至损害法医鉴定人和所在单位的形象。笔者认为,在处理法医鉴定案件
每当听到某某法医因为临床法医学鉴定而受到刑罚处罚的时候,心里感到非常震惊,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临床法医学鉴定的危险性及挑战性,因此我们要掌握好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来保护好自己,避免受到刑罚处罚的这种现象发生。掌握好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首先是保护好自己,其次是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了解案情及文证审查、临床法医学检查、现场勘验及制作鉴定书共五个方面的内容。本文就这五个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由于对法医临床损伤鉴定不满而引发当事人针对法医鉴定人的上访、缠访甚至发展成闹访事件时有发生。本文分析了伤害案件本身存在的客观原因,并就如何解决法医临床损伤鉴定引发信访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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