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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目标是要实现司法现代化,而现代化的司法必须是具有高度权威的司法。司法具有高度的权威也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司法权威的树立与否也直接关乎法制现代化的价值理想能否实现。另外,从中国司法运行的现实来看,司法权威的提升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司法权威在中国的实现基础需要从观念和制度两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