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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土地整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建议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出台更高层面的、硬性的政策规定。由政府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划和计划,指导各类涉农项目按规划、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真正实现“聚合资金整体推进”。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市场运作机制,采取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审核、备案制度,降低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门槛,将社会资本吸引到土地整治中来,让民营企业真正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在建设中也获取一定的利润,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农业支撑工业的良胜循环,实现农村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准确定位增减挂钩,清晰界定收益分配。增减挂钩是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缺乏足够动力,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双增加背景下提出的,其主要目的是拟通过制度设计使农村获得资金,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个别地方以“城乡统筹”为名大力实施增减挂钩甚至大拆大建,与增减挂钩的设计初衷并不相符。由此,应该把增减挂钩准确定位为“占补平衡的必要手段,城乡同筹的一种途径”。从增减挂钩的设计理念来看,建新区的出让收益应该是周转指标的建新区自身地价级差收益的共同体,具体来看,是一块因城市发展而具有增值潜力的土地,因与周转指标相结合,提前实现其增值过程。因此,增值收益应由城市、建新区居民和周转指标所有者共享。落实“四个”渠道,确保后期管护资金落实。村级组织组织农民以劳代资,定期组织农民对沟渠进行清理疏挖;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对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项目,按每亩5元的标准一次性落实到项目所在地;按照《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交付使用后期管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项目结余资金中酌情安排到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根据财力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后三个方面的资金应全部进入项目财政设施设备管护基金专户,专项用于后期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