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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民族文化安全",是指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个性特征、存在式样等得到充分认同、尊重与保护而不被歧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既相互区别又高度统一而不被相互取代,本民族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既相对独立又融汇其中、在相互借鉴吸纳与和谐共存中得到创新发展而不被同化的状态。民族地区旅游业对民族文化安全的影响有三个方面最为突出:(1)在思想观念方面。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相对偏远地区,在没有外来事物冲击的自然状态下,思想观念的演变缓慢。旅游业常是这类地区思想观念发生突变的直接诱因,如突变剧烈,人们在思想观念上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过激的应急响应,表现为观念上的相互冲突与对抗,促使民族文化转向封闭与孤立,民族认同得到非理性的强化,国家认同则被弱化甚至消解,从而使民族文化安全面临巨大威胁。(2)在文化个性的传承与发展方面。文化个性是民族文化独特内涵、精神气质的反映,是民族文化中最珍贵、最值得保护和传承的部分。旅游业在对民族文化个性传承与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功利化选择倾向。长此下去,势必导致本民族文化价值体系解体、文化个性丧失,民族文化也就毫无安全可言。(3)在社会环境方面。推动社会环境发展进步、提升当地软实力,是旅游业最重要的社会效应。但同时,旅游业发展势必打破当地原有相对均衡、和谐的社会状态。尤其是新疆自然经济和自在文化成分较多地区,这种均衡、和谐状态的被打破极易造成社会失范,加剧一系列社会病态现象的出现。社会环境的恶化,一方面将引发外界对本地文化的否定,另一方面也将导致对本民族文化的自我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