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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环境基本法的制度重构进行了探讨。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谋求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经济发展观的科学提升促使中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必须对其制度进行合理的重构,在合理安排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创设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需要充分考虑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权益,进而有效促使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