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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和战略抓手。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即人的城镇化,而不仅是物的城镇化;是法治软环境的城镇化,而不单是建筑空间的城镇化。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法治化短板问题凸显;法治供给的滞后性是新型城镇化进程面临诸多社会问题的重要根源。鉴于城镇化建设是重大的社会改革举措,以法治方式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构建新型城镇化法治保障机制,无疑是必然的选择。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必需将政府权力运行和民众权利保护协调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新型城镇化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法治的高度与视阈,推行国家级城镇化顶层设计的战略模式,并从创制性和实施性的双重视角选择城镇化的法治发展路径;再从法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根据区域特点、资源秉赋、历史文化传承和地域经济社会结构差异等要素对新型城镇化采取相应的法治策略。立法规划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进程所面临的问题及法治需求,进行全方位的立法考量与体系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