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理解和适用探析

来源 :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jiawei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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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日益增多,性质日趋复杂,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依据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结合《民法通则》)和《道路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及其相关规定,主要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包括事故责任主体和民事赔偿责任主体)等方面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加以明确,对于《侵权责任法》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理解和适用作了简单探析。
  首先,简单论述了道路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侵权行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然后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确立的归责原则体系也进行了比较简单的论述,明确了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之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对如何正确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规定进行了阐述。
  其次,本文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别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判定基准两方面论述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相关问题,为详细论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铺垫了基础。
  最后,针对交通事故责任的确认与划分、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调解、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及标准、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时的处理原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中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分重点、分步骤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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