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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评价最合理的伯尔定给药计算方法,于1999年10月至2001年4月单盲随机分为按体表面积计算和按AUC计算两组,针对两组的疗效和血液性毒性进行了对比研究.本组病人共38例,男性28例,女性10例;年龄范围27~70岁,中位年龄58.5岁;其中腺癌21例,鳞癌17例;Ⅲb期14例,Ⅳ期24例.采用伯尔定联合泰素或伯尔定联合泰索帝的3周化疗方案.泰素为135mg/m2,静脉滴注,d1;泰索帝为75mg/m2,静脉注射,d1;伯尔定为400mg/m2,静脉注射,d2或伯尔定依据内生肌酐清除率计算,AUC选5计算剂量,静脉注射,d2.每例病人用药至少完成2周期.每次化疗后的1~8天每天行血常规检查,了解化疗的血液性毒性;第二周期的4周后行胸部CT和胸片检查,评价疗效.体表面积组和AUC组有效率分别为47.4%和21.1%(P>0.05),但治疗效果的卡方检验(P<0.05).血液毒性反应在AUC组和体表面积组白细胞减少发生率为31.6%和73.7%,两组间具有显著性(P<0.05).在AUC组19例病人中,平均每周期用量为403mg,体表面积组平均549mg;有显著性差异(P<0.05).
本研究显示,由于按体表面积计算的高剂量伯尔定导致骨髓的抑制使每一化疗周期间隔时间延长,从而影响化疗效果.并且体表面积组WBC减少发生率为73.7%,Ⅲ~Ⅳ度为31.6%,明显高于AUC组的31.6%和5.3%,两组有显著性差异(P<0.05).由由此可见,按照AUC计算伯尔定的剂量给药,可提高有效率和降低毒性反应率,是肿瘤病人化疗个体化的体现,值得在国内推广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