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系统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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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系统管理是针对生态保护的系统复合手段的运用,是实现湿地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根本途径。本文阐述了我国湿地现状和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况,分析了目前湿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提出解决湿地保护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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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司法证明制度的历史沿革、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认识以及中国大陆地区证据制度改革的方向。并对证人出庭的重要性,证人不出庭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我国证人出庭问题的具体方案。最后还就口供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物证据制度以及司法鉴定制度的研究问题进行了论述。
中国婚姻法“回归民法”论说旨在以民法典的体系化和权利法理论推动婚姻法的改革,实质在于推进婚姻家庭领域的私法自治。然而,由此产生的诸多理论冲突以及立法司法困境说明,婚姻法“回归民法”不仅无助于消除法律制度的冲突、增进婚姻法原理的理解掌握,反加剧了婚姻法与民法法律制度与理论的冲突、理解的混乱和执行上的困难。婚姻家庭作为初级关系的典型伦理实体,与作为次级关系的一般社会关系存在根本差异,适用迥异于民法的一
财政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学界对财政法的公私法属性、部门法地位、财政法律体系构成等问题仍存在较大的争论,本文重点分析这些争论问题,得出财政法是公私融合法,财政法属于与居于基本部门法地位的经济法密切联系的派生的、组合性的法律部门等观点,并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为核心的财政法律体系等立法建议,对于丰富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论以及构
本文作者在分析国际人权公约性质的基础之上,认为虽然目前国际人权公约中所规定的普遍人权,对于人权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由于普遍人权的保护受到普遍人权所赖以存在的人权法性质的限制,所以,在缔约国批准了国际人权公约之后,国际人权公约只能通过缔约国的宪法机制来对缔约国的人权保护产生影响。所以,正确地处理国际人权公约与缔约国宪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国际人权公约中所确立的普遍人权与缔约国宪法所规定的
“国际法”从法学定义上讲,是用来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规范的总称。历史的发展,使得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断地在调整和变化。今天的国际社会与传统国际社会关系、或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已有很大的改变。国际社会关系以及该社会内部结构的变化,又引起国际法的变化和发展。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的有效措施,而且已经成为各国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方向。中国也正在加大投资刺激,力保2009年经济增长率达到6.5[%]左右。此时发展“低碳经济”,将会有“一箭双雕”的效果,既可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又可促进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但同时也应注意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制建设,本文探讨了当前经济危机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同时也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是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领域之一。自然保护区产生的生态效益由国家和全民享有,而因此产生的损失却由自然保护区的居民承担。消除这一不合理现象的对策即为生态补偿。本文试分析了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并于其上探索我国的实践情况,提出了几点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发现传统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对于特殊的环境侵权诉讼的适用有失偏颇,再通过外国对环境侵权诉讼降低证明标准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本文认为有必要具体分析环境侵权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最后为了公正解决环境侵权纠纷,从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着手分析,提出了自己对于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的看法,即应该对不同主体,不同证明对象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建立环境侵权诉讼多元证明标准体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林权权属的确定和林权的流转,其中林权流转是改革的关键。目前,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全国性法律尚未出台,我国现行的《森林法》对林权流转的规定远滞后于政策和地方性立法,无法达到规范林权流转的目的。因而,有必要对《森林法》中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规定进行修改,以适应新情况的需要。
公共信托原则是一个起源于罗马法的普通法理论,其核心思想是对特定自然资源的公共权利,这一思想在英国逐渐发展成为公共信托原则,并被美国法所继受。从自由利用到商业利用,再到环境保护,公共信托原则的功能变迁表明,建立在旧的自由所有权理论基础上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模式已经过时,它无法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但新公共信托原则还存在着诸多理论缺陷,实际发挥的作用也有限,建构新的绿色财产权理论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