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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类动作发展的基本规律,2-7岁是儿童基本动作技能形成的"关键期"与"敏感期"。在此期间形成的动作基础将为儿童以后的技能表现提供更大的自由度,且由于动作的发展贯穿个体生命始终,重要动作的获得、变化意味着个体与环境互动关系的改变,对儿童认知、情绪、社会行为等方面也具有重要影响。鉴于此,国外多数国家将动作发展作为幼儿体育的重要目标,并设计相适应的活动内容促进其动作发展。我国教育部于2012年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首次明确将动作发展列为健康领域的目标内容之一,但如何科学、合理、系统地促进我国幼儿动作发展,是当下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依据拉邦动作分析理论,对幼儿在体育活动中的基本动作结构进行深入分析,据此进行促进其动作发展的活动设计。拉邦动作分析理论(Laban Movement Analysis)是一种观察、描述、表达和解释人类运动的系统语言,提供一个框架去分析和理解肢体的动作表现,用于观察、透视、描述及分析动作的"质"。该理论认为无论什么形式的运动,运动目的是什么,均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身体(Body):身体哪里移动?即身体和身体的不同部位移动,哪里开始移动以及运动如何通过身体去扩展。动力(Effort):身体如何移动?即表达运动的"动态"特征和对能量使用的内在状态。空间(Space):身体往何处移动?即描述移动者的活动范围有多大,运动的空间路径揭示了什么样的结构形式。关系(Relationships):存在什么关系?即描述自己、他人和环境的相互作用模式。研究目的:本研究依据拉邦动作分析理论,以移动性(走、跑、跳、躲闪、滑步)、操作性(徒手挥击、持棒/拍挥击、抛(投掷)/接、踢/接)、稳定性(平衡、旋转、着地)三类基本动作为内容,对幼儿在活动中的动作结构进行深入分析,同时结合不同年龄段(3-4岁、4-5岁、5-6岁)幼儿动作发展特征对幼儿体育活动进行系统、层递性的设计,并验证依据该理论进行的活动设计对幼儿大肌肉动作发展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效果优于常规活动设计。研究方法:本实验在陕西省某公立幼儿园进行。鉴于该研究群体的特殊性及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本实验采取小、中、大班分别抽取两个班,其中一个为实验班,一个为对照班。实验干预的自变量为活动设计内容,实验组采用本研究设计的活动方案,对照组采用常规活动方案(本园教师自主设计)。小、中、大班均采用"2+3"的干预模式,"2"是指每周两次集体体育教学课,"3"指依托集体体育教学课的内容进行同"主题"的户外体育活动。干预时间为15周,其中小班15分钟/天,中班25分钟/天,大班35分钟/天。实验组和对照组除干预时间的内容不同,其他内容保持一致。评价手段采用幼儿大肌肉动作发展测试量表(TGMD-3)和幼儿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实验组与对照组实验前后的组内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实验后实验组与对照组的组间比较采用将组别作为自变量,实验前后差值作为因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研究结果:1)小班幼儿动作表现粗糙,不协调,没有固定的动作模式,主要任务是通过探索、模仿等形式掌握基本的动作要领,活动设计是通过较少的动作结构参数的简单变化提高幼儿动作能力;中班幼儿的协调性、幼儿对动作的控制能力及动作模式的稳定性均有较大提高,主要任务是通过动作结构中的参数变化提高动作效率,活动设计是通过较多动作结构参数的变化来提高幼儿动作能力;大班幼儿基本表现出完整、协调、较为高效的动作模式,大班幼儿任务是通过动作结构中参数更为复杂的变化并与其他动作相结合提高动作应用能力,活动设计是通过更为复杂的动作结构参数变化提高幼儿动作能力。2)小、中、大班实验组与对照组幼儿经过不同的活动设计干预后,移动性、操作性动作得分及总分均较实验前有显著提高(P<0.01),体质健康水平测试中的身体素质指标也均较实验前有显著提高(P<0.01)。3)干预后,小班幼儿双手挥击球,实验组与对照组对比不存在差异(P>0.05),其他动作得分,实验组优于对照组(P<0.05);中班动作得分,实验组均优于对照组(P<0.05);大班幼儿跑和蹦跳,两组对比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其他动作得分,实验组优于对照组(P<0.05)。4)干预后,小班幼儿双脚连续跳、立定跳远、网球掷远、走平衡木,中班幼儿走平衡木、坐位体前屈,大班幼儿双脚连续跳、往返跑、坐位体前屈,实验组与对照组对比不存在差异(P>0.05);其他身体素质指标,小、中、大班实验组优于对照组(P<0.05)。研究结论:以拉邦动作分析理论为基础进行的幼儿动作结构分析,同时结合幼儿动作发展特征为基础进行的活动设计方案能够提高幼儿大肌肉动作发展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且效果优于常规活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