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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讯问人员出庭作证作出了规定,扩大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赋予了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强制力,同时授予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讯问人员出庭作证的资格,对于查明审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以及抑制侦查机关非法取证等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我国证人出庭率低,特别是侦查人员出庭更为鲜见的司法现实背景下,该制度要真正贯彻执行起来,还需克服观念和制度等层面的多重障碍,需要在转变观念的同时,完善相关证据立法,为出庭作证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