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及应注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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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实施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与之对应,《土地登记办法》的颁布,从登记范畴、审查形式、土地登记簿的作用和效力、地籍调查前置、土地登记审批权限以及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规定.本文从上述方面入手,结合实际确权登记工作,分别进行阐述,以利于土地登记管理工作.
本文从土地登记自动化系统技术开发运用,土地预区分程序的试用,土地登记管理措施、制度规范等方面介绍了日照市地籍管理数字化、程序化、网络化工作过程.
会议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十分有效的担保方式,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业务,立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在实践中产生许多无法解决的争议,具体操作也不规范,既阻碍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又限制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社会功能的发挥.本文结合土地管理的实际,探讨了当前土地使用权抵押在立法上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随着住宅小区功能的完善,小区土地面积的分摊呈现出了一定的复杂性.本文试图从小区的宗地划分、小区面积分摊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探讨性地提出了小区面积分摊不论是封闭还是开放式的,都要以业主产权为中心,按幢划宗,房屋建筑面积与本幢公寓架空层车库、贮藏室和阁楼、夹层面积同时分摊本幢公寓楼的土地面积及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的一些观点.
会议
随着《土地调查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基础性建设的历史性进步.土地登记资料形成的土地登记档案需要进行一次“清查”工作,目的是查清历史上每宗地的登记情况,以便更加准确地反映每宗地的使用现状,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制度.
我国农村的核心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国农村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表现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农民土地使用权不稳定、不完整,农户土地收益权残缺,农民和农民集体没有事实上的土地处分权.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和树立农民土地产权主体地位这一改革设想,提出了构建以农民拥有完整的土地产权为核心的农村新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构想.
运用历史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实践中集体占用“国有土地”的土地确权难题,提出土地确权的指导原则,为决策层提供参考.研究结论:表明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是我国土地公有制的两种表现形式,作为权利主体的“国家”和“农民集体”二者关系的准确定位,是确权实践中调处集体占用“国有土地”纠纷时的关键问题.应当以民法的平等原则为根基,在土地确权中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并提出了适用取得时效制度的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