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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GLP实验室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国家共有4个部门管理和实施着本部门的GL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于2003.09.01颁布了药物注册「GLP规范」,农业部于2003.12.01颁布了农药、兽药的「GLP规范」,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04.04.13颁布了新化学品注册的「GLP规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08.04颁布了化学品等「 GLP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