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的自由--我国确立自由证明模式浅探

来源 :重庆市律师协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ranklee1985112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大陆法系证明模式的演变分析并探讨我国证明模式之选择。本文首先阐释了自由心证制度的内涵,然后分析了其对法定证据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对我国现有证明模式的分析,指出我国证明模式发展应以受限的自由为基础。
其他文献
本文结合目前检察机关自侦工作实际,对实施和推行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探索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自侦案件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并试图以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为主体,外部监督为补充,建立自侦案件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期有益于我市侦查一体化的改革实践,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良性发展。
检察机关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历来倍受社会各界关注,一是打击力度要大,二是司法要公正。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讨中,各方面对检察改革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制约,有的甚至提出"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质疑。笔者认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受到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不存在不受监督的问题。同时,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深化认识,树立监督者更要受到监督的意识,在实事求是评估查办监督制约机制建
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权,它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能否依法进行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能否加强,在加强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如何健全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是摆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从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的理论意义、现实必要性以及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了探讨。
本文从目前我国刑事辩护中存在的辩护率低、部分案件辩护质量不高的现实出发,分析了刑辩质量不高的表现、原因及提高刑辩质量的路径,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做到“五个统筹”,科学合理构建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设想。对刑辩准入制度的立法、制度嫁接、适用案件、准入条件、资质管理、考评部门和方式以及刑辩律师的职业保障与激励机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可行路径。
司法的本质在于判断,本文首先阐述了刑事诉讼法中司法对象的界定和判断标准,然后从心理和事实证据角度提出了判断方法,通过独审、参审抑或陪审团的合理分工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效果。
本文从法律知识积累、教育制度、培训模式、组织管理、辩护前准备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了我国刑事诉讼辩护质量下降的原因,旨在为律师刑辩业务的发展提供帮助。
我国法律对检警关系的定位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实践中检警关系呈分离化倾向,并且导致了诸多问题的出现。本文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中检警关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对比国外的检警关系,提出了检警一体化发展模式,并将检警一体化作为我国检警关系改革的目标。
本文首先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提出了统一的刑法价值观念和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在我国法律专业人员培训中的构建模式,旨在完善刑事诉讼体制,保障律师权利。
在法律的基础上树立实事求是的执业观念,遵守职业道德,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同时防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违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降低刑事案件辩护的风险。
本文探讨了刑事诉讼案件询问中律师在场制度的意义,着重从律师的辩护职能、侦查机关的监督、证据材料的收集、犯罪嫌疑人权利维护等方面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