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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教育行政的监督机制,教育督导是完整的教育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教育决策、教育运行、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权威监督部门,可以说,没有教育督导,就不能确保教育质量和投入的效益。我国的教育督导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是履行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进行督导的职能,即‘督政’;二是履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职能,即‘督学’,这两者是紧密结合的。
教育督导机构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它的职能并不是单一的,主要包括监督、指导、评估和反馈四个职能。但随着优先发展教育制度的实施与落实,各级教育都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对教育督导的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发挥好监督、指导、评估和反馈四个职能的同时,教育督导还要发挥好服务职能,才能全面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教育督导机构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它的职能并不是单一的,主要包括监督、指导、评估和反馈四个职能。但随着优先发展教育制度的实施与落实,各级教育都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对教育督导的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发挥好监督、指导、评估和反馈四个职能的同时,教育督导还要发挥好服务职能,才能全面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