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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系列指导性意见。2003年,安徽省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隶属于滁州市的天长市、凤阳县是全省首批试点县(市),2005年全椒县也经省政府批准进入第三批试点。本文介绍了滁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的成果,分析了滁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若干法规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