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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我国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全国第一例质疑“不系安全带违法”的诉讼案情,本案出现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都必须使用安全带的规定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笔者以此案对法规配套问题进行了讨论,指出在进行立法修改的时候,立法者一定要“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有关国家部门也一定要根据相关法律的授权,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及时弥补法规衔接的空隙,以保证法律的严密性、统一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