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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监管改革方案研究"是住建部委托给清华大学,并有多个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代表性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共同参与承担的研究课题。课题组从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和公共服务等三个方面,结合中外对比,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结合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绿色建筑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新兴IT技术发展和特殊国情的影响分析,以及市场对政府对元治理需求的理论分析,提出建筑市场监管改革的总体战略应从"过度干预合同自由"转向"最大程度尊重合同自由",从"严准入、弱监督、低服务"转向"宽准入、严监督、高服务",以公平性、必要性、适宜性、有效性、效率性、可管理性、以及合法性和政治的可行性为基本准则来重新评价和定位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并充分利用市场化及公共治理网络来打造政府元治理的放大杠杆工具,从而实现小政府下的建筑市场有效治理。具体的监管改革策略包括:1)改革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分配界面与政府监管组织机制,理顺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问责链条,激活最终用户对优质建筑产品利益诉求的原动力;2)以"施工许可"为政府元治理杠杆支点,打造适度弹性但有风险保障的施工许可制度,给予更多的市场宽准入自由;3)以专业人士的职业精神和专业自律为依托,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取代当前强制性的"工程监理制";4)以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为元治理放大杠杆,结合施工许可制度推行"业主责任担保"、"公共工程的履约担保"、"专业人士职业责任保险"、以及"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与"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相配套的一整套系统化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并以工程再担保体系及其电子交易平台的打造,率先以市场化和信息化创新完善工程担保市场的集体信用机制,并借此市场力量实现建筑市场的"严监督"。针对既有的政府监管体制的弊端,本研究还建议:1)将建设领域相关的规划发展建设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相剥离,建立建筑市场监管的集中负责机构,从而解决政府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问题;2)重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建立建筑市场垂直监管体制,以解决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带头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痼疾;3)从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和公共服务三个方向重组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机构的职责分工,从而打破来自行政监管分工造成的建筑市场准入的碎片化问题,并重点打造公共信息平台和工程再担保平台来提升政府监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服务水平。为使建议的改革方案得到顺利推进,本研究还提出了新旧监管框架并轨运行的过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