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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社区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的影响。
方法:将150例社会功能有不同程度缺陷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实验组实施重点干预,采用4种量表观察效果。
结果:干预前,两组各量表均分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3年后,实验组与对照组比较,Krawiecka(5.77±5.01,11.78±6.98)、SDSS(4.91±2.16,7.43±1.90)、PROS(48.33±25.62,81.24±25.29)及MRSS总均分(51.94±28.50,84.43±23.66)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1)。
结论:坚持实施社区家庭干预策略,对减轻患者病情、降低再住院率,及改善社会功能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