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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救捞体制改革以后,救助局和打捞局执行救助和拖航业务不断增多,笔者在这里抛砖引玉地提出救助合同和拖航合同的概念、责任、义务、权利的交叉,救助合同和拖航合同尽管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分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候两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交叉。有的是名义上的救助,实际上是以拖带的方式履行;有的是名义上的拖航,实际上是履行救助义务。虽然实质上合同行为一致,但名义合同的不同,会影响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有必要对两种合同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