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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我国行政机关在观念、组织、人员、职能和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均在发生着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全面转变。作为加强依法行政的一种监督手段,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如何发挥职能,对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在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实现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公正,规范政府管理、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怎样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主题。论文在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相关理论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以聊城市各县级检察机关检察监督工作为研究对象,利用2013~2015年8个县级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分析了聊城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现状,发现了聊城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受限、行政执法主体职能分工模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执法人员能力不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缺位和社会公众参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并分析了各个问题的成因,在借鉴国内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聊城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建议。论文基于聊城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际数据分析,针对聊城市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扩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加强行政执法检察队伍建设、培训和部门沟通、强化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手段、保障社会各界参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借鉴国内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的经验借鉴提出完善建议”等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提升聊城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水平具有很强的实际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