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伟大治国方略,2001年中国加入WTO,这必将促进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国家政权的捍卫者,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履行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保卫经济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职能。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安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康、文明、进步的社会法制环境,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安行政执法暴露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日益成为依法治国方略向前推进的障碍。本文从理论的角度研究公安行政执法权,就公安行政执法权的一般理论问题,公安行政执法的主体,公安行政执权的法定范围、表现形式、行使原则、行使要件以及公安行政执法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策等展开论述,全文共分七个部分: 文章第一部分主要表述了公安行政权、公安行政执法权的概念特征,对公安行政执法权的性质、作用、公安行政执法权的法律要求展开论述。 文章第二部分。主要对公安行政执法的主体展开论述,探讨了公安行政执法主体的含义和种类以及公安行政执法主体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提出了公安机关非执法主体的存在。 文章第三部分,根据宪法、法律、法规的授权,将公安行政执法权的法定范围分为七类,并分别进行论述。文章第四部分,论述了公安行政执法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公安行政强制执行、公安行政许可和公安行政检查监督。 文章第五部分,论述了公安行政执法权的行使原则,是公安行政执法主体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文章第六部分,论述了公安行政执法权的行使要件,即主体合法要件、符合法定权限范围要件、内容与形式合法适当要件。符合法定程序要件。 2 文章第七部分,论述了公安行政执法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了公安行政执法权行使中存在问题主客观原因,并提出了预防和制止权力滥用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