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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为专利权人提供更加有力的保护,为社会公众对先进技术的合理使用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其要对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进行比专利直接侵权制度更为精准的划界。虽然我国专利法目前尚无有关专利间接侵权的条文,但是要实现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目的,难处不在于法律条文上的增加,而在于理论研究上更深层次的突破。我国学者虽然在专利间接侵权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依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这些问题主要涉及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正当性,以及专利间接侵权的性质、行为类型、行为对象的界定等有关如何构筑该制度的问题。本文从多个方面对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以肯定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正当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已有的立法及理论研究成果,对上述涉及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具体构建的问题提出了意见。本文首先通过导言部分对一则典型的专利间接侵权案例的剖析,指出了我国在立法上对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缺失,所导致的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实践上存在的问题,还指出了我国学界对专利间接侵权问题的研究所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研究重点之所在。在此基础上引出了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和研究方向。本文正文部分共包括四章。第一章主要涉及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的界定与正当性的论证,通过对专利间接侵权的法理基础的分析,明确了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所应有之意;第二章通过对专利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探讨,为专利间接侵权责任的认定理清了思路;第三章通过对几个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国家的专利法中有关专利间接侵权的对象和类型的参考,详细的说明了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构建应当如何界定专利间接侵权的对象及类型;第四章是有关专利间接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专利间接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一般专利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与专利间接侵权责任独有的抗辩事由,本文主要论述了其独有的抗辩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