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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背景:“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企业或者个人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遇到合同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会越来越频繁,而犯罪分子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利用合同这一合法形式规避法律的现象越来越多。司法机关受理的合同诈骗案件也大量增加。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行为?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而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然而两者在理论上较难区分,在实践中较难把握,加之办案中干扰因素的客观存在甚至对诉争难点的曲解利用,以致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偏差。本案可以说是一个典型例证。但如果不能正确区分这两种行为,就会带来如下恶果:要么将合同诈骗罪定性为合同纠纷行为,放纵了犯罪;要么将合同纠纷行为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错误地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正确界定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行为,划清二者的界限,对于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合同诈骗犯罪的罪与非罪,具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依据《刑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当今学术界的流行观点,立足于司法实践,并结合案例,主要对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容易引起争议的以“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合同诈骗行为的认定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帮助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以期有助于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准确把握和认定,希望能对解决本案同类问题起到参考、借鉴作用。第一部分: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和本案引发的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本部分根据争议焦点一,对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上的合同诈骗行为的认定进行了一些分析。第三部分:对本案引发争议焦点二,对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司法实践中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第四部分:结合以上有关争议焦点的分析和法学理论对李斌合同诈骗案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