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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GDP总值在短短的几年内排名跃居世界第三位。然而,在这惊人的成就背后,却是以资源耗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沉重代价的。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生态文明,成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当务之急。对此,政府作为实施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权责的定位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探讨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文章以公共产品理论与相关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与启示,在分析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的管理现状、问题与成因的基础上,以义乌市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的管理职责为个案,较为详细地探讨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以期为国家制定环境保护的地方责任监管机制与激励机制提供一定的理论参照和经验借鉴。
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对环境保护的相关文献进行系统详细的回顾,并简单介绍了本文研究的方法、.思路与内容。
第二章,主要考察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启示。首先对环境保护所具有的公共产品性质进行了理论阐述,指出环境保护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于公共产品。然后结合我国政府环境管理现状,剖析我国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责任定位不明确,导致环境管理失效的原因。接着从国外在环境管理发展趋势方面出发,指出政府在环境管理上的应对之策,为我国政府在环境管理上的实践提供借鉴。
第三章,以义乌市为例,透析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文章一方面肯定了近年来义乌市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承担的责任、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明显成效,同时也指出了义乌市政府在环境保护职责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四章,加强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责任的政策建议。论文主要从地方政府行为的正确定位、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经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执行力度以及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等方面,为加强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提供若干政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境入手,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治理方案进行探讨,研究政府在其中的作用;通过对具体个例——义乌市政府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把握其中的规律,得出有益启示,探寻地方政府介入环境管理的科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