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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托是基于公益事业的发展,借助于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满足社会各方参与公益事业需求而诞生的。在国外,从公益信托雏形的出现到今天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而在我国,公益信托事业则刚刚起步。税收制度始终是困扰信托业务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对于公益信托而言,税收制度更是如此。目前我国公益信托税收制度空缺,导致公益信托的开展必然面临着如何对现有税收制度进行调整以便适应公益信托运行的问题。当务之急就是从税法学与信托法学相结合的角度论证如何界定公益信托,进而如何科学地制定与公益信托特点相适应的税收优惠和避税规制制度。本文在阐述公益信托法律性质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分析了公益信托的可税性,并且结合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借鉴英、日的经验做法,对我国公益信托税制设计的理论依据、税收优惠与避税规制进行了研究,试图初步建立与现代公益信托业发展相适应的税制框架。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分为以下四章展开。第一章是公益信托税制构建的基础理论。首先,由信托财产权的本质着手,就其与税收法律关系及信托税制构建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并考察了信托税制构建的一般原则;其次,从公益信托的法律性质、公益信托与税收功能之相关性及我国公益信托发展的税收制约三个方面,分析公益信托税制的特殊性,以期对本文内容起到基础和铺垫的作用。第二章是公益信托的可税性分析。本章内容以税法学中的可税性理论为基础,分别从税收理念、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三个方面,分析了公益信托的可税性,为公益信托税收优惠制度的构建,确立了前提和理论基础。在公益信托税收立法中,应当以人本理念为指引,确定具体征税范围时,应基于经济政策、社会公平和政治稳定等方面的考虑,适用税收特别措施,给予税收优惠。第三章是公益信托的税收优惠制度。这一部分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公益信托税收优惠的现状,随后借鉴了英国、日本公益信托税制的基本做法和经验,分析其对我国税制构建的启示作用,最后结合我国国情,对公益信托所涉具体税类在设立环节、存续环节、终止环节的税收优惠分别进行阐述。本章主要以税收减免为出发点,设计了一个完整的公益信托税收优惠制度体系。第四章是公益信托税收逃避的税法规制。公益信托参与人的税收逃避行为,存在着严重的负面效应,并且与公益信托制度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本章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对税收监管机关与公益信托参与人作为“互赖且互动”的不同利益主体的税收博弈进行研究,并以此为基础,阐述了规制公益信托税收逃避行为的具体制度措施。最后是文章的结论。结论部分再次概括了公益信托税制构建及避税规制的主要内容并再次申明了笔者对于我国公益信托税收制度相关问题的主要观点。此外,还对本文研究内容的实践意义和写作目的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