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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兴旺繁荣景象。在房地产业这条经济长龙的带动下,不仅扩大了地方招商引资,加快了旧城区改造,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在城市面貌的改观和城市形象的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由于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上存在一定缺陷,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部门规章制度相对不健全,相关制约机制不够完善,使得该领域中的经济腐败犯罪日行泛滥,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特别是腐败犯罪成为目前房地产行业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孟德斯鸠在其论著《论法的精神》中讲到:腐败往往不是由人民开始的。1诚然,正是由于掌握房地产行业行政审批大权的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而以权谋私,以致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腐败犯罪案件屡屡发生。有的在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中违法操作收受贿赂;有的在土地审批规划中收受贿赂;有的在建设项目开工审批过程中收受贿赂;有的在房地产金融借贷中违法收受贿赂,全国各地不断出现工程建设上马干部落马等腐败现象,令人痛心疾首。尤其是近几年,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腐败案件相关联的一批重量级高官,像陈良宇、李金宝、刘志华、杜世成等省市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房地产行业管理部门从部门一把手到科长的腐败案,也充分说明,“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2房地产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过程就有多长;环节几多,存在的权力寻租和官商勾结的“行业性腐败”就有几多,产生的社会危害就有多大。因此加强房地产行业腐败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分析,特别对房地产行业中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规划审批、房产销售和金融管理等重要环节重点进行综合分析与整治,以建立健全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对加强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建设和减少腐败对于国家的经济危害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论述时共分四章,第一章重点阐明腐败犯罪的一般概念及腐败犯罪在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三个方面的特征。接着本文对房地产行业腐败犯罪的几个主要原因进行分析,主要从房地产行业腐败犯罪的涉案范围广、权钱交易特征突出,犯罪主体多样化、窝案多发易发,贪婪性强、犯罪数额大,犯罪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案犯边打边犯、情况不容乐观五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对每个特征配以案例作进一步说明,从而更加深刻地折射出腐败犯罪对于社会产生的极大危害。第二章是房地产行业腐败犯罪的原因,本部分分别对房地产行业腐败犯罪的内在主观原因和外在客观原因进行论述,重点着眼于犯罪的主观方面研究:一是个人价值观、世界观出现偏差;二是道德观缺失,思想堕落;三是心理状态失衡;四是侥幸心理状态作怪。在犯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论述为:一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约机制;二是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监督;三是行政相对人对抗行政强权保障制度上的缺失;四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五是犯罪的预防与惩罚机制存在缺陷。第三章中作者本人提出了在治理房地产行业腐败犯罪治理方面的观点,一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建设;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运作机制,规范市场公平竞争;三、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监管机制,堵塞行贿漏洞;五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构筑拒腐道德防线;六是加强廉政立法与体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