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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有侵权之嫌。我国司法实践中各法院对于被控侵权人能否以申请注册前已经在先实际使用作为抗辩的问题见仁见智。这一问题的实质是未注册商标在先使用人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本文从国内司法实践入手,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归类,归纳出法院对商标在先使用能否构成侵权抗辩的不同态度,指出我国在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对商标先用权的认识不足,并分析原因,借鉴国外立法和理论中商标先用权构成侵权抗辩的进路,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商标先用权制度的立法建议。本文分为四章具体研究:第一章对商标在先使用侵权抗辩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将法院对商标在先使用能否构成侵权抗辩的不同态度进行归类,在此基础上指出该问题的实质是商标在先使用人与商标专用权人利益冲突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对商标先用权规定不完善,使这一冲突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第二章是对我国商标先用权立法缺失的检讨。商标权的取得在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原则,包括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商标注册原则为商标价值和功能的实现提供了方便,提高了效率也方便管理,但注册原则对未注册商标保护存有缺陷,且在一定程度上被异化,使得作为私法的商标法逐渐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也越来越注重形式上的注册,而忽视了商标的实际使用,在我国表现尤为明显,其中一方面就表现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强保护,在商标在先使用人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利益冲突时,对商标在先使用人的正当利益未予以应有的考虑。第三章分析了商标先用权侵权抗辩之进路。在比较分析商标先用权概念的基础上指出商标先用权的功能旨趣,并分别解析了知名未注册商标先用权构成侵权抗辩的进路和普通未注册商标先用权构成侵权抗辩的进路,即通过赋予商标在先使用人商标先用权的途径解决商标在先使用人与商标专用权人利益冲突的问题。结合这一进路,笔者提出了对商标先用权概念的一己之见并对商标先用权性质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商标先用权制度的立法建议。在分析和评价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商标先用权侵权抗辩的进路检视我国司法审判逻辑,进而提出尊重商标权私权本质,坚持商标注册原则的基础上重视商标实际使用,明确规定商标先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