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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Even-Zohar的多元系统论和Andre Lefevere的改写理论为理论依据,讨论不同时期意识形态在翻译过程中对译者主体性的操控。在不同的文学系统中,意识形态和诗学将会对译者的文本选择和翻译策略产生很大的影响。本文采用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36年在美国出版的小说Gone with the Wind的傅东华的译本作为分析案例。由Gone with the Wind改编的电影1940年在中国上海取得了很大的反响。不久著名翻译家傅东华就受邀翻译这本小说,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它。虽然后来还出现了其他的译本,但是傅东华的译本影响最大,也最具争议。在现代翻译研究中,对译者主体性的认识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由于译者在阅读理解原作的过程中以及翻译过程中发挥了其主观能动性,所以译者是翻译的主体。译者主体性是翻译过程中所反映的译者为了达到其翻译目的所展现的主观能动性。译者主体性在翻译过程确实产生了影响作用。根据改写理论,翻译是最明显的改写形式,在特定的社会以特定的方式改写和操纵文本以使其符合不同的意识形态和诗学目的。在翻译改写过程中,除了译者的意识形态,翻译认识和翻译目的外,译者所处时代的意识形态会直接影响译者的主体性。译者的意识形态和当时流行的诗学是影响译者主体性的两个最主要的因素。本文从译者主体性的角度结合多元系统论和改写理论对傅东华的译本进行重新分析评价。论文从傅的译本中抽取了一些翻译实例,进行翻译策略、创造性和语言风格上的分析,并通过对译本所处时期的主流意识形态,流行诗学和赞助人等因素来说明译文采取不同翻译策略的原因。本文涉及了人名,地名,文化习俗的翻译及意识形态对译者主体性的影响等具体问题。本文的结论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能动地发挥了创造性。但翻译行为不能离开社会语境进行,译者的主体性在翻译过程中一定会受到所处的社会文化因素(尤其是意识形态和流行诗学因素)的制约,而译者一般会顺应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来进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