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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变了我国农民几千年来的传统养老模式,在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新农保的成败关键在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中央政府在新农保中的财务责任集中体现在基础养老金的水平和补助方式上。本文以中央政府在新农保中财政责任分析为立足点,通过相关理论论证了中央政府在新农保中承担财务主导责任的必要性,通过历史比较和国际比较总结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相关经验,通过建立模型,实证分析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适度水平和各省新农保财政负担水平,最后提出了中央政府在新农保中财政责任完善的对策建议。本文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中央政府的财政责任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用数据和文献资料支撑论文。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基本理论假设和本文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中央财政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理论。通过公共品选择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社会和谐理论论证中央财政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中央财政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现状和国际比较。本部分分析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发展的三个历程,比较了日本、德国、巴西三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全面的总结了新农保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本部分还分析了中央财政在新农保中责任履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适度水平和补助方式实证分析。这部分是论文分析的重点。本部分首先通过模型分析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合意替代率,然后进行了新农保实际替代率分析,最后通过合意替代率与实际替代率的比较得出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确定基础养老金的结论。本部分还进行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补助方式的地区公平性分析。第五部分:根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中央政府财政责任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确定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2、完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地区差别性补助政策3、建立中央政府主导的新农保基金,实现新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