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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量刑情节不同于法定量刑情节由刑法条文予以明确确定,酌定量刑情节体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我国刑法中予以概括性规定,在刑罚裁量时酌情适用的各种事实情况。法律条文的规定是非常有限度的,而实际生活中包含众多的事实情况影响量刑,酌定量刑情节就成为弥补法律规定缺失的重要事实情况影响量刑。然而,酌定量刑情节的内容、具体适用方法、功能等由于并没有被法律明确固定下来,在具体案件的裁量时,赋予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仰仗于法官的法律素质和经验,而法官素质的参差不齐,就造成了不同地区案件裁判结果横向比较下明显的同案不同判,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本文主要讨论的是酌定量刑情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引言部分,简要介绍我国刑法理论对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匮乏,虽然在刑法适用之处,就存在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问题,但重视探讨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成果甚少。相比于定罪而言,量刑是我国刑法研究的薄弱领域,而量刑情节如何适用的研究中,对法定量刑情节的研究又明显要多于对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引言论证了深入研究酌定量刑情节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深化对刑罚目的论的认识,使刑罚适用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得以有效保障;有利于深化对刑法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的认识;有助于深化把握何为社会危害性,何为人身危险性,保障刑法和刑罚的正确适用;有助于和世界上其它国家接轨。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试图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合理适用提供一点思路,采用传统方式从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角度介绍酌定量刑情节、范围界定及与相关概念的辨析、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等理清酌定量刑情节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从微观层面挑选考察近年发生的典型性司法案例,甄别案件中的酌定量刑情节的表现形式及其适用,阐述和探讨酌定量刑情节在这些案件中的范围和法官如何针对不同的酌定量刑情节进行适用,并评析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在上述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之上,总结出我国刑事司法中酌定量刑情节不足之处主要有规范缺失、重视不够、恣意适用、结果不一致;接着,针对上述酌定量刑情节在刑事司法适用中的不足,从宏观角度,分别介绍了我国国内关于完善司法适用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学术观点,及酌定量刑情节司法适用的域外制度及启示。完善酌定量刑情节在我国国内适用的学术观点主要有:明确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律规范;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设计独立的量刑程序,本文对上述观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评析上述观点的可取之处及不足。在酌定量刑情节司法适用的域外制度及启示部分,分别介绍了德国和英国司法实践中酌定量刑情节的要点及对完善我国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启示。英国作为判例法国家针对量刑情节的适用制定了一系列的量刑指南,意在指导、规范和提醒法官量刑的重要性;英国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一些列的案外因素,如: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等;英国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除治安法庭外,均有专门的量刑程序。第四部分,在借鉴上述学术观点及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酌定量刑情节在我国刑事司法适用中的可以具体采用的措施:准确界定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制定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规范、建立刑事判例指导制度、严格落实法官责任制。其中较为现实的措施是建立刑事判例指导制度,因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已经较为完备,且最高人民法院也有专门针对量刑的指导案例,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即可。对于落实法官责任制的前提应该是教会法官如何适用酌定量刑情节、对酌定量刑情节适用必要的程序保障。最后的结语部分,再次强调了酌定量刑情节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填补酌定量刑情节研究空白的重要性、解决司法实践中我国酌定量刑情节面临问题的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