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上市公司在与会计事务所的博弈中一直处于上风地位,可以说,当上市公司无法获得自己满意的审计意见报告时,其倾向于变更会计事务所来拿到自己满意的审计意见报告。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的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行为越发频繁,在2009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发布的2008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15期)显示,有158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会计事务所,并且有逐年增长趋势。不可否认,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已经积极采取措施去约束为购买审计意见恶意变更会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相关信息的制度并未完善以及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不严格遵守会计事务所变更的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披露的信息重于形式,缺乏实质可用性的情况,会计报表使用者根本无从了解到上市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后的情况以及上市公司潜在的问题和不利影响。因此,本文对近年来发生会计事务所变更的上市公司进行统计归纳,望寻找出导致其变更的主要动因,适时有效地帮助监管部门。本文对国内外众多学者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分析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变更的情况。本文有四个部分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后提出了政策建议。第一部分,引言和文献综述。该部分首先介绍了上市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动因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简单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其次,回顾了关于该题目相关定义和国内外文献,对国内外的研究过程进行了整理归纳,阐述了作者对该问题的见解。第二部分,文章对2005-2008年期间上市公司变更前后的会计事务所的特征进行了统计分析,包括:上市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披露情况统计、上市公司变更前后的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变化、变更会计事务所前后的审计意见变化、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区域变化情况、变更会计事务所前后审计收费的变化,上市公司在变更会计事务所前后财务状况变化、变更会计事务所前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差异,通过以上分析,对下一章建立回归模型指明方向。第三部分是以前面章节为基础,以2007年A股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设立基本变量,对导致2007年上市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进行动因分析,得到了以下结论:1、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事务所不属于同一区域的,在变更时,上市公司更容易受到当地政府和高管人缘关系的影响,选择与其在同一区域的会计事务所。2、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其在第二年更倾向于更换会计事务所,为其出具清洁的审计报告。3、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与会计事务所越不能达成共识,越容易变更会计事务所。4、上市公司与为其服务的会计事务所连续合作服务的年限越长,其越不会变更会计事务所。第四部分,在实证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