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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之后,能源的问题是所有国家所面临的难题,而流域水在能源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流域水的污染问题更是全世界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本文阐述了中国流域水的特点和污染的现状,现存治污制度的弊病以及解决的方法。 中国的流域水的现状令人堪忧,全国的七大水系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污染,其中以海河、淮河的污染最重,长江、黄河的污染状况也逐年严重。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流域水污染高度重视。空前规模的水污染防治在“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全面展开,从1998年治淮行动开始,对太湖、巢湖、滇池以及海河、辽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相继开展起来,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立法方面,党中央、国务院也制定了针对流域水治污比较全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但根据近几年的环境公报,各大水系的污染状况并没有改善多少,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抬头的迹象,比如:淮河。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流域水的治污制度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中国各水系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流域水治污机构,很多水系都会出现多个部门都有权治理流域水污染,但却由于各部门只考虑自身的利益,致使治污效率比较低的状况,应当借鉴荷兰、德国治理莱茵河的做法。其次是我国关于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立法滞后,许多高效、实用的治污手段找不到法律上的根据,完善我国的流域水污染的法制体系是我们必须要完成的任务,尤其要建立各个水系的单行治污条例。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国的排污制度存在缺陷,中国的七大水系的沿岸有着十几万的工厂、企业和大量的城市、乡镇,合理的排污制度以及高新的排污技术手段都是必要的,而中国现行的排污制度依然是十几年前制定的,明显与流域水污染的现状不适应,国家对排污权管制不利以及排污收费的不合理的情况也就会必然存在。 对于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三项建议来解决中国流域水污染严重的现状。其一,建立合理的流域管理形式,各水系要有统一的流域水治污机构,它是直接归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有效快捷的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其二,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建立统一的治污机构提供法律基础,加快七大水系单行治污条例的制定速度。其三,制定合理的排污制度,制定与流域水的污染现状相适应的排污制度,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在流域水沿岸的各城乡建立合理的再生水体系和市场化的污水处理系统,政府对排污权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并依法监管。 流域水的污染问题是水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国不但要引进高新的治污技术,而且要在法制建设上进行改革,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将中国流域水的污染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