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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及其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都明确提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公共资源配置均衡。2010-2014年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发展战略略取得明显进步,但其整体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相对较为缓慢,区域内各地区发展失衡成为制约农业开发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快省内经济发展速度,协调农村生产关系、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重组进程,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在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区发展现状的研究中,通过对开发区和公共政策概念的界定,并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有利于农业开发区发展的政策理论依据;通过阐述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发展规划、现行政策和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财税政策缺乏激励性、农业金融体系不健全、科技创新体制不完善等影响农业综合开发区发展的政策问题;积极借鉴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农业开发区及我国上海孙桥、西安杨凌、山东寿光、江苏常熟等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的政策经验,总结出建立环境保护型政策、重点维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粮食补贴政策、优化农业服务体系、搭建多元融资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养农业专业人才队伍政策支持等可借鉴之处: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科技政策等四个方面,对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区战略的实施和深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产业政策包括保障粮食供给安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财税政策包括完善财政补贴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健全与规范税收体系等;货币政策包括创新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满足金融服务的需求、拓展涉农资金的融资渠道等;科技政策包括构建科技与服务体系、提高涉农人员整体素质、构建农业信息交流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