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教育行政监督机制。教育督导即是教育行政部门行使国家权力,从事国家教育管理的活动,是代表政府对教育工作实行国家监督。教育督导分为义务教育督导、职业教育督导、高等教育督导等。本文所研究的教育督导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督导,也就是我国高等院校的评估。近20年来,我国教育评价研究者对教育评价的本质、目的、对象、性质、基本原则、基本过程、主要类型及其功能与特点、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与制度、方法、心理与调控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有:关于教育评价主体的认识及其进展:从一元走向多元;关于教育评价目的问题的认识与进展:从鉴定走向发展;关于教育评价中介机构问题研究的进展:从否认走向实际建立;关于再评价问题的研究进展:从“总结性再评价”走向“形成性再评价”和“总结性再评价”的结合;关于教育质量保障问题的研究进展:从承诺认同走向追求教育质量的不断完善。出版了不少教育评价译著、专著和专集,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评价思想和理论。但是,在教育督导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的关系上的研究还比较薄弱,但这个问题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我国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文选择此论题,从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的角度出发,主要研究了在我国高等院校评估过程中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的和谐性。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的教育督导以及我国的教育督导发展历程的比较和分析发现:在教育督导发展的初期,教育督导工作主要以行政权威为主体,一切工作都由行政命令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督导理论的逐步完善,学术权威逐渐融入到整个教育督导工作中,并占了主导位置。本文根据国内外教育督导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的发展历程及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教育督导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关系的现状,探讨了我国教育督导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和谐发展的必要性和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实现我国教育督导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和谐性的途径:强化教育督导的整体权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权威和学术权威管理体系,建立行政权威与学术权威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