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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平台代表选民进行利益博弈,提出立法议案是人大代表进行博弈的形式之一。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提出立法议案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作用,有利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但是目前我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通过程序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不能得到平等对待、立法议案的质量不高、立法议案审议阶段中未建立立法听证制度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立法议案拉开了立法程序的序幕,立法议案中所涉及的内容决定了哪些事项会被列入立法机关的立法日程;立法审议决定了哪些议案将成为我国的法律,决定着人们的哪些行为将要受到法律调整。由于这两个阶段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本文主要研究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制度中提出立法议案与审议立法议案两个阶段,分析这两个阶段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完善建议。本文除了引言共分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首先将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的概念与提案、法律草案以及立法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概念对比分析,明确界定立法议案的概念。其次论述人大代表立法议案制度的重要意义,为下文对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提出与审议部分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奠定基础。第二部分研究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提出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全国人大代表以代表团或3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方式提出立法议案,存在立法资源浪费的弊端;另一方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履职能力较弱以及与人民群众联系不密切等造成其所提出的立法议案质量低,因而人大代表立法议案质量有待改善。第三部分分析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在立法审议阶段存在的问题。第一,人大代表所提立法议案遭受不公平对待。第二,人大代表的立法议案难以列入大会审议。第三,审议程序未规定听证制度。第四,对人大代表立法议案审议结果无救济途径。第四部分探讨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在提出和审议阶段存在问题的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我国奉行国家主导主义的立法理念。第二,实行追求效率的立法规划。第三人大代表兼职制产生的缺陷,第四,人大代表素质不高。第五部分探求解决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提出和审议阶段问题的对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转变国家主导主义立法理念、改革盲目追求效率和数量的立法规划;建立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听证制度;建立全国人大代表立法议案的救济途径;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素质;加强人大代表履职保障。通过以上五种途径来完善我国人大代表的立法议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