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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重大责任事故频发,暴露出我国安全生产措施存在着各种隐患,同时,事故发生后伤残和工亡的雇员没有得到足够的民事赔偿,也暴露出我国保险的社会管理和救济功能在责任事故中的缺失。如何使商业雇主责任保险成为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既是法制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经济稳定的需要,也作为本文研究雇主责任保险的一个出发点。本文对我国高风险行业工伤社会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互补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并进而分析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最后提出二者互补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的互补有其理论依据: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相互融合的基石在于对职业伤害的补偿、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在保险责任上的互补、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在承保对象上的互补、以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应由单位支付的部分需由雇主责任保险补充。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受伤雇员的权益,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法层次低,配套政策不完善;工伤保险行业的差别费率制定得不够科学;工伤保险的康复和预防机制有待加强;我国工伤认定标准模糊等问题。而雇主责任保险也存在着诸如法律制度不完善、保险公司自身存在障碍、雇主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政府的支持力度较弱、再保险等风险分散渠道成本过高以及雇主责任保险费率高但保障程度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经过分析论证,笔者提出了完善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互补的建议和对策,如:加强立法,完善法制环境;建立工伤预防为先导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对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承保范围做出了建议;创建工伤保险为主、雇主责任保险为辅的职业伤害补偿体系;积极发挥政府作用,推动雇主责任保险发展;合理解决同时投保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的赔付问题。笔者以期通过此举来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雇员保险体系,更好的保护雇员的利益。